下载APP
  1. 首页
  2. 科幻悬疑
  3. 逝者之书(出书版)
  4. 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16节

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16节(3/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我才把这经常现在侦探小说里的“完犯罪”拿来单独叙述。既然能拿来叙述,自然说明这并不是一“完犯罪”。

死有很多死因,但是在法医学实践中,最为常见的就是注和毒品到人导致中毒死。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在上一案“药中毒死”的容之后,又补充这一案“注死”。无论是毒还是毒品,其实都是有毒药。这些达到一定量就能让人死亡的质,一旦循环,会更迅速地或者更轻易地致人死亡。尤其是在毒过量致死的案例中,绝大多数其实都是注死。

其次,就是注后的过死。我们从小就对这个词不陌生吧?药也是医疗机构一直在想办法避免的。我们在打滴之前,要试,也是防止咱们的机对某而发生危险。

最后,就是注导致的栓死。在很多剧中,都有这样的作案手法。利用注,给人循环系统里打大量的空气,导致肺栓死亡(前文有述)。这也是一死的手法,但这也并不是“完犯罪”。第一,需要很大量的空气,才会引起栓而导致死亡。第二,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,很容易发现死者心腔的异常,从而得结论。

当然,这一切发现,都取决于最初的尸表检验。老秦说注死不是“完犯罪”的原因,是注死必定会留。不要小看这个微小的东西,法医最注重针的发现。即便是对正在生病中的患者,法医也会很较真地去搞清楚针的个数,就像本案里那样。

一旦发现了可疑的针,那么“完犯罪”就不攻自破了。因为无论是运用什么端的毒,都可以通过理化检验或者血生化指标检测而被发现。即便是那些就能自己代谢掉的毒,也可以在针附近的发现踪迹,从而让犯罪无遁形。

除去针,每起案件据案的不同,都会有其他可以让法医发现的疑。比如本案里的丈夫供和尸的胃、尸征象等不吻合,也会成为让警方度怀疑的一个依据。

案件调查是一个综合、立的活动。揭示隐藏的犯罪,也绝不能仅依靠法医。在调查注死杀人的过程中,很多警都是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的。所以,所谓的“完犯罪”,不过是小说家的臆想罢了。

死不一定就是他杀。有可能是毒过量而导致的死亡,也有可能是轻生者自注毒药的自杀,还有可能是医疗事故而导致的意外。但是,无论是哪一质,只要发现了疑,法医就一定会追查到底。

自救x小剧场

小白:“师父,注死最常见的是什么况啊?”

聂之轩:“当然是毒了。在法医学实践中,最常见的就是毒者注过量毒品而导致的死亡,同时经常使用不清洁的注也有可能被传染艾滋病等传染病。”

小白:“珍生命,远离毒品,这句话我们从小学就会背了。”

聂之轩:“要说现代社会最害人的是什么,那一定就是毒品了。无论是什么毒品,我们都是千万不能沾上一的。”

【1】【2】【3】【4】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