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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节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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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的时候,也就是20世纪70年代,哥是个好孩。那时候的学校里,没多少学生认真上课,也没多少老师认真教书,不过哥很好学。也许就像现在的孩,轻而易举地在学习,就不拿学习当回事了吧。哥没有几本书,就总是抱在怀里,吃饭看,睡觉看,甚至走路都看,父母也不了他。

又歪向那边。这模样就好像他小时候看到的死去的麻雀——绵绵的,俩黑溜溜的小睛无力地开着。

呕!

这一次小摔得不轻,冒金星。他趴了一会儿,瞧瞧那小家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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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麻雀死了有一天的样,脑袋无力地歪向他,浑浊的珠瞪着他。

那个年代资是相当匮乏的,这意味着小朋友们经常吃不到,于是就常有些顽的小孩烧麻雀、烤蚂蚱解解馋。其中也有一两个与小的关系不错,烤了麻雀也要分他一只。

呕!小把早饭都给吐来了!

咦?小伙伴就很诧异:“你闻不到吗?这很香的,为什么不吃呢?”

不不不!不要!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。这个真不行,这个吃不了!

“我闻到过,正是因为我闻到过才不吃呢!”小这样解释。

“对!”

“靠,我认识这男的!”

“熟人?”

书,还是照旧要看的!

有一天妈妈对他说,不要总闷在家里看书,去玩玩吧。小说好吧,就拿着书门了。他来到那时候随可见的小园,在草坪上一边走一边看书。看着看着,一不留神,被树绊倒,小摔了个大跟,书也甩飞了。

把书放,胳膊撑着井边爬了来,回望望井里,好家伙,几米呢,要是掉去可不得了。小这样想着,就抱来了路边的几大树枝,用碎砖压好,免得其他人掉去,然后他自己一边看书一边离开了。

正要爬起来的时候,小忽然发现前有一只死麻雀,而他倒的时候,手正好在这只小麻雀上。

这时候,小孩嘛,你知的,总喜把什么东西都放嘴里,或者放在鼻上闻闻。于是小拿起小麻雀的尸,放在鼻上闻了闻。他当然知那不能吃!

至于麻雀事件,则是另一件事。

死了一天的麻雀味可不好闻,这也是小第一次闻到尸的味。这比那时候肮脏得爬了蛆宝宝的厕所味还要难闻一百倍。

王昭比昨天还要邋遢,胡了脸颊,显得很脏。两天没洗澡没换衣服,上的味也不大好闻。

会不会是他们卷了非法勾当?这是一合理的推测:

……

王昭一: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原本他和其他同事都认为,真佳是独立案件,警察局的数据库里也找不到类似的况。现在况有所不同,真佳死了,接着在第二天同一时间段,她男朋友死了。这意味着什么?

哥本想让他看看两的共,没想到王昭一见男尸便大惊失

说来也奇怪,哥从小这样看书,竟然没把睛看坏,不过也还是遭遇了几次危险。其中有一次,哥一边走一边看书,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一矮——呃,怎么了这是?哥茫然地放书,这才发现自己掉了井里。说掉去其实也不恰当。由于看书,他张着两臂,胳膊正好挂在了井边,就没掉去。

“算了,难得一小,你不吃我吃呗。”

最重要的是,昨天送来的女尸——陈真佳,不也是像这样被掰断了脖吗?

一直到了中学,腐尸的味才从小里去掉,但麻雀的影还在。大了,成年了,了法医的哥对腐尸的味完全免疫,但看到麻雀,还是不由得悲从中来。

“呃,就是说,你昨天找到他的时候他还好好的,晚上就被杀了?”

悲什么呢?哥也不知,反正看到这好像歪着的小麻雀的尸到不舒服。

于是,哥赶叫来了王昭。

“不不,我是说,昨天我查陈真佳一案时找上了他,这是她男朋友。”

哥最讨厌麻雀,不喜看到它们飞,不喜听到它们叫,更不喜吃它们——这倒是与小时候受到的关于“四害”的教育没什么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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